
债权人自愿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时,签订规范的免除协议是避免后续争议的关键。债务免除并非简单的 “口头承诺”,需满足法定条件并明确核心条款,才能产生合法有效的法律后果。
协议签订需满足三大核心要求。首先,债权人的免除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,不得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;其次,免除的债务需合法有效,赌债等非法债务的免除协议无效;最后,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,明确双方身份信息、债务基本情况(金额、产生原因、履行期限)等核心内容。例如甲免除乙 5 万元借款,需在协议中写明借款时间、转账记录编号、免除金额及范围。
关键条款与生效规则需注意。协议中应明确免除是 “全部免除” 还是 “部分免除”,避免模糊表述;生效时间可约定即时生效或附条件生效(如 “乙完成某项义务后免除剩余债务”)。双方签字盖章后需各执一份原件,必要时可办理公证增强法律效力。需特别提醒,债务免除一旦生效不可单方撤销,债权人需谨慎作出决定,避免因一时冲动引发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