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技巧

借钱时对方说自己只是中介实际用款人另有其人

来源:南京讨债要账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26-05-18 16:05:56    阅读量:  

  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李某,李某说有个项目需要用钱,他只是帮忙牵线。借条上李某签了自己的名字,钱也打到了李某账户。到期不还时李某却说,钱又不是我用的,你找实际用款人去。这种说辞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。

  完全站不住。借条上签了谁的名字,谁就是借款人。不管李某是中介、介绍人还是实际用款人的代理人,只要他在借条上以借款人身份签字,他就对这笔债务负有全部偿还义务。钱打进谁的账户、最终流向哪里,不影响签字人的还款责任。

  除非借钱时三方明确约定了李某只是代理,并且出借人同意只向实际用款人追讨。这种约定需要书面形式,不能事后补。口头说我只是帮忙,在法律上没有意义。

  所以借钱时不管对方怎么自称,是中介是朋友是帮忙,只要借条上他签了名字,他就是债务人。不要接受钱不是我用你找别人这种推脱,签字的人就是责任主体。

联系我们

CONTACT US

手 机:13771538786

微 信:13771538786

联 系:王经理

地 址: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--10号万达广场A座